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区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推进会

来源: 银川生态环境

为做好自治区发电、化工等七大行业134家重点排放企业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夯实数据基础,保障重点企业顺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的交易履约工作,2023年5月1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区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五市及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以及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等5家核(复)查机构核(复)查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

准确、可靠的碳排放数据是维护国家碳排放政策公信力、碳市场信用信心的生命线和保障线,更关乎重点企业的切身利益。碳核查作为监督和纠正数据质量问题的关键环节,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手段。2023年是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包含了2021、2022两个年度的配额核定分配和清缴履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相关文件、指南要求,组织专业能力强、核查经验丰富的人员,全程认真规范、扎实严谨地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核(复)查任务。要加强与重点企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交流,扎实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会议要求

针对重点排放企业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一要确保核查数据的准确可靠、注重核查工作的客观公正性,杜绝为企业提供利于配额交易的数据调整和技术操作。二要注意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核查任务。各机构要加强人员配备,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核查工作,按时完成每项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三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各机构须加强工作过程中的人员人身、出行等安全防范,要遵守数据保密要求,不允许向其他任何单位外泄露任何核查数据,严禁为机构自身或者其他机构向企业推介开展碳资产、碳交易委托等。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要加强对核(复)查工作的指导和抽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核(复)查工作如期完成。

来源:宁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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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