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华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获自治区能源局批准

来源: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公司  付永杰

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实施2022年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1148号)原则同意实施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配建光伏30万千瓦。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经济开发区,依托白音华自备电厂2×35万千瓦燃煤机组调峰能力配置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场址位于白音华二号露天煤矿排土场区域,占地面积约12697亩,选址符合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的优先利用采煤沉陷区、矿山排土场等工矿废弃土地及油气矿区建设光伏电站的政策。项目总投资13.149亿元。该项目开发可使得负荷侧白音华铝电公司清洁能源用电比例由0%提升至9.8%,新能源年发电量约5.4亿千瓦时,综合利用率达98.7%。

  该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2年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的要求,以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清洁低碳发展为总体目标,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自申报通知下发之日,白音华自备电厂积极推动项目申报,第一时间成立项目推进专班,由厂领导班子全面指导项目申报工作。在最短时间完成项目接入系统分析、调峰配置方案分析、场址颠覆性因素排查、申报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项目申报材料经白音华自备电厂、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白音华经济开发区、西乌旗发改委、锡盟能源局的多轮审查,完成多次修编后报送至自治区能源局,最终通过评审,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该项目的实施,积极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助力了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绿色效益再翻番;低碳智慧创双一”转型战略。同时充分挖掘燃煤自备电厂灵活性调峰能力,激励园区自备电厂充分参与调峰,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和降低煤耗水平,在促进产业园区低碳、零碳转型中起到非常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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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