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陕西省2021年纳入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发电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关于做好202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陕西省2021年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发电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赵亚军
电 话:(029)6391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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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关于做好202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陕西省2021年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发电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赵亚军
电 话:(029)63916190